新卫科教发〔2016〕1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各地、州、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委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2016年度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科研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青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各医疗卫生、科研机构、计划生育指导所(站);
(二)项目申请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医疗卫生单位、科研机构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中级),或工龄满2年的硕士研究生(须经2位同专业的高级职称者推荐);委机关项目申请人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工龄满5年;项目组所有成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实际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四)项目依托单位可提供良好的研究条件和足够的研究资金,能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科研活动条件;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研究经费在3万元左右(其中软课题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项目研究经费在1万元左右)。
二、申报要求
(一)2016年度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青科项目以应用型研究项目为重点。
(二)本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每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项,每地州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三)2012年、2013年批准立项的青科项目尚未按要求结题的,其依托单位不得申报;
(四)作为负责人已承担过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青科项目的青年医学科技人员和在读研究生不得申报;
(五)各地(州、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各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把关,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推荐和遴选优秀的科研项目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申报材料与时间
(一)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查新报告、本人最后学历、近三年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如有获科技奖励经历需提供相应获奖证明复印件。涉及医改类的软课题项目可不查新。
(二)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2份。
各地(州、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和各自治区级申报单位须填写《2016年度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随本地、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一并于2016年9月23日前报送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科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纪蓓
联系电话:0991—8561601
电子邮箱:kjcjipei@sina.com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邮政编码:830001
附件:1.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申报书
2. 2016年度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以上附件请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站自行下载)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6年8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科技厅,本委领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印发
打字:李雪薇校对:纪蓓印数:35份